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3月23日消息,蔚来汽车运营主体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10万元,立案时间为3月18日。
对此蔚来汽车回应新浪汽车时表示,这是蔚来和物业中介之间正常的商务纠纷。双方就工作成果与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对此做出了判决,蔚来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依法配合执行。
据了解,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到法院起诉蔚来汽车,原因是前者向蔚来汽车推荐兴业太古汇商铺,但蔚来认为第一太平戴维斯业务只是介绍了项目并推荐了出租方,并未在谈判中协调租赁双方的需求,也未协助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因此不同意支付代理服务费。
3月10日,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发布。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蔚来公司与戴维斯公司签订的《店铺开发委托代理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