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1.3 消防排烟风机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1.4.4 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山东荣文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18769460888